1、人事代理的概念
人事代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,用人机制的转换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,即人事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,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有关人事管理业务,并以协议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、义务,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,即“用人”和“管人”分离的一种制度。
2、人事代理的优点
* 有利于促进用人单位人事管理事务的社会化;
* 有利于促进用人单位人事管理事务的专业化;
* 有利于促进用人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。
3、人事代理的对象
* 凡无主管单位、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,应实行全员人事代理;其他单位可根据需要,实行部分人员或全员人事代理
* 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后的新进人员;
* 外商投资企业、民营企业、私营企业及股份制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;
* 会计、审计、法律等各类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人员;
* 机关企事业单位辞职、辞退、自动离职、除名以及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(劳动)合同的失业人员;
* 自主创业或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,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;
* 自费出国留学、离岗求学深造的人员;
* 国(境)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;
* 外地驻区机构聘用的及本区赴外地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;
* 自愿委托人事代理的其他单位及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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